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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金钱的力量吧。

金富贵犹在绝望中,“我的一世英名!我的名声!柳姑娘一定不会喜欢我了,她肯定以为我是一个低俗无聊自以为有钱就能为所欲为充满铜臭味的愚蠢男人!我再也不能获得柳姑娘的欢心了!”

他愤怒的抄起手里的黄金折扇往地上一砸,“我要这破扇子有什么用!就算我有扇子,最后还不是成了一个低俗愚蠢充满铜臭味的愚蠢男人,扇子不会让我更加风度翩翩!”

想起刚才差点被搜到的惊悚,金富贵声音戛然而止,生怕搜贼大队会折返,战战兢兢的等了好一会儿,侧耳倾听,发现似乎没有被注意到,犹豫半晌,还是伸手把折扇捡了回来。然后缩在这个小角落里自艾自怜,为明天的头条新闻伤心欲绝。

凌端叶思考了一下,发现金富贵想的还是很有道理的,像他这样把金钱穿在身上的人估计满城也找不出第二个了,的确非常有辨识度,而他自己显然对这一点也非常有自信,知道只有自己一身金子到处跑,提起这个特点别人就会立马想起他。

近距离仔细观察后她还发现,金富贵身上那些点缀的宝石不是普通宝石,全都是灵石,所以才会这么闪耀,加上金线勾勒的刺绣,简直交相辉映。

“老板,我有一妙计啊。既然人人都能通过你的装束认出你来,不妨洗去铅华,褪下能够叫旁人认出你的标志,大大方方从这里走出去,与搜贼大队亲切对话,热情问候他们,这样大家就知道那个穿着一身金子的人不是你了。”

凌端叶一脸真诚的说:“我愿意承受铜臭味的苦,就当是今夜把你卷进来的歉意吧。”

金富贵睿智的眼神果然大为感动,“真的吗?没想到你原来还是个好人!”

说着,果断开始摘戒指,摘手镯,摘宝石发冠,手里那把能够让他更加风度翩翩的黄金扇子也一并递给了凌端叶,然后脱掉点缀各种灵石以金线进行刺绣充满金钱味道的衣服。

“老板,不穿外衣直接走出来太奇怪点,不如跟星痕换一下。”

金富贵觉得这很有道理,就跟洛星痕交换了外套。

摸着这朴素的衣衫,金富贵感觉自己的名声总算可以保住了,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简单朴素过,不由自主的感叹,“铜臭味果然还是破坏了我的气质啊。”

说着,大大方方的从藏身地点走了出去。

果不其然,过了一会儿传来声音。

“金少爷你好,金少爷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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